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五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传承红色基因,建设“薪火·楷模”选育平台,加强学风建设、班风建设,发挥学生集体典型的激励和示范作用,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校发〔2024〕24号,以下简称《办法》)等制度要求,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学生集体荣誉评选工作,现将学院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班级荣誉评选
(一)评选内容
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学风进步班以及优良学风标兵班。
(二)评选对象
目前在校的本科生2022级、2023级行政班,不包含延修班及双学位班级。
(三)评选名额及要求
1.校优良学风班:2个,按照学生班级自主申报、学院组织评选、学校审核认定的方式评选产生,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全班学生学习目标明确,立志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2)有端正的学习态度。全班学生学习勤奋、刻苦,认真严谨对待每一个教学环节,积极参加各类科创实践活动;
(3)有互帮互学、团结进取的学习风气,有团结协作、担当奉献、以身作则的班干部队伍;
(4)有严明的学习纪律。全班学生自觉遵守《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手册》中有关规定,班级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5)有显著的学习效果。全班学生在建设优良学风过程中,学习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2.校先进班集体:1个,按照学生班级自主申报、学院组织评选、学校审核认定的方式评选产生,参评班级原则上须为同一学年推选的校优良学风班,获评班级同时获评“先进班集体奖学金”。校先进班集体及奖学金评选条件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大工办发〔2021〕40号)第十三条“先进班集体奖学金”有关要求执行。
3.校学风进步班:2023级及以上评选,将其作为加强班级学风建设过程性评价、增值性评价的重要抓手,按照学生班级自主申报、各学院(部)审核推荐、学校组织评选的方式产生,各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至多推荐1个班级参加学校统一评选,推荐的班级可以不是同一学年推选的优良学风班,具体推荐评选条件如下:
(1)班级学业进步明显,班级学业成绩平均分须比照上一学年有明显提升、课程不及格人数及门次有明显减少;
(2)参照校优良学风班评选的条件精神。
4.校优良学风标兵班是我校本科生班级的最高荣誉称号,学院将择优推荐参加学校统一评选。
二、本科生寝室荣誉评选
(一)评选内容
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本科生标兵寝室。
(二)评选对象
目前在校的本科生2022级、2023级寝室,不包含双学位及延修学生。
(三)评选名额及要求
校标兵寝室是我校本科生寝室最高荣誉称号,学院将择优推荐参加学校统一评选。
三、研究生班级荣誉评选
(一)评选内容
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对象
目前在校的2023级及以上研究生行政班,不包含延修班级。
(三)评选名额及要求
校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旨在奖励学风优良、团结向上、成绩突出的研究生班集体,按照学生班级自主申报、学院组织评选、学校审核认定的方式评选产生,评选按照参评班级总数10%分配名额(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四、评选流程
(一)申报阶段
1.本科生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学风进步班、优良学风标兵班统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本科生班级荣誉申报表》(附件2)和《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本科生班级荣誉汇总表》(附件3),申报学风进步班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风进步班: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学风进步班申报汇总表(附件4);
(2)班级学风建设事迹材料,事迹主要集中在评审学年,第三人称,1000字以内;
(3)申报表中填报的相关奖励证明材料扫描件;
(4)班级合影1张,不小于4M、jpg格式、横版,比例为4:3,分辨率300像素/英寸及以上,场景得体,无需修饰。
2.校标兵寝室候选集体需填报以下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本科生标兵寝室申报表》(附件6);
(2)《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本科生标兵寝室申报汇总表》(附件7);
(3)寝室建设事迹材料,事迹主要集中在评审学年,第三人称,1000字以内;
(4)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寝室全体成员2024-2025学年成绩单;
(5)寝室合影1张,不小于4M、jpg格式、横版,比例为4:3,分辨率300像素/英寸及以上,场景得体,无需修饰。
3.研究生先进班集体需填报《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8)和《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汇总表》(附件9)。
以上申报材料,请放至同一文件夹,打包压缩,于2025年10月13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zouliang1989@dlut.edu.cn。
(二)学院评审
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进行材料评审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五、其他
如有问题请联系:邹老师,C05-303,0427-2631967。
公共基础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