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学校相关部门工作安排,现将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校分配学院名额总数为1个。
二、参评资格
详见《研究生手册》中《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
参评研究生国奖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矢志科研攻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5.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6.除优秀新生申请参评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外,其他年级参评研究生原则上要求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研究生”称号。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共产党员受到党纪处分者;
2.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管理规定并受到纪律处分者;
3.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必修课成绩不及格者;
6.研究生课题阶段,评审年度内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7.民主评议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
7.所在寝室未达到“文明寝室”标准者。
三、时间安排
1. 自主申报。即日起—9月28日12:00,申报人提交申报表、支撑材料、优研证明等材料;
2. 材料审核及复议。计划9月28日完成材料审查、积分核算及复议。支撑材料作为评审重要参考材料,缺少有效证明材料的加分项,核算时不计入加分;复议阶段为线下复议,只针对已提交的加分项补充佐证材料,不可增加未申报加分项。复议结束后,排序可能会发生变化,不参加复议的同学视为对审核结果(含本人、他人)均无异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答辩环节。原则上答辩环节要求申报人本人参加(3分钟自述+2分钟评委提问),答辩顺序按打擂范畴内申报人姓氏笔画顺序排序。时间暂定9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含PPT提交)安排另行通知;
4.公示结果,组织填报材料及材料上报;
四、材料提交方式
1.纸质材料:申报表,支撑材料,优研证明9月28日12:00前提交至C05-303处。
2.未按时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五、其他
如有疑问,请联系邹靓靓老师,C05-303,0427-2631967。
公共基础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