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开展公共基础学院2024-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全校二年级(硕博连读一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在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优良,遵守学术道德;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5.矢志科研攻关,学习成绩良好,考察学年内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6.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二、评选办法及名额
“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科研突出的研究生,获评人数不超过研究生参评总人数的10%,根据学校评奖名额分配,学院名额分配如下:2023级1个、2024级1个。
三、申报流程
1.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申报表及支撑材料(见附件),9月17日17:00前提交至C05-303办公室。
2.材料审核
计划9月18日全天对材料评定审核,对弄虚作假、不实填报者取消申报资格。
3.复议安排
复议为线下集中复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复议阶段只针对已提交的加分项补充佐证材料,不可增加未申报加分项。复议结束后,排序可能会发生变化,不参加复议的同学视为对审核结果(含本人、他人)均无异议。
4.其他安排
后续将根据评审要求,复议后结果确定获奖结果。
四、 其他说明
1.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交材料或反馈问题,逾期一律不予处理,出现问题个人承担;
2.“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均实行申报制,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或申报材料不全者)者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3.请同学们及时关注学院相关通知,对个人的申请负责,以免出现错误,影响荣誉称号的获得;
4.荣誉称号申请本着“诚信真实”的原则,拒绝徇私舞弊和恶意提交虚假材料,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作假者,将按照《研究生手册》的违纪处分进行处理;
5.校区将在获评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同学中组织校优秀标兵候选人、校区十佳学子(研究生)评选,具体通知以校区通知为准。
6.如有疑问请咨询邹靓靓老师,C05-303,0427-2631967。
公共基础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