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大连理工大学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评选工作要求,评选对象与条件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学院2023级、2022级本科学生。
在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班级同学民主评议排序在前40%;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法纪处理;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考察学年内获得学分不低于24学分,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6.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考察周期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学生,须经体育与健康学院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评奖)。
二、评选办法
1.参评“大连理工大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须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并同时获评其他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中任意一项;
2.参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须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并同时获评其他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中至少两项。
三、评选结果
根据学院24-2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结果和民主评议情况,现将2024-2025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评选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本公示截止2025年9月18日17:0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未反馈视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逾期将不予受理。联系人:邹老师,C05-303,0427-2631967。
公共基础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