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识别与科学资助,更好发挥资助育人实效,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复查认定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行集中认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本次为2026年度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全面排查及集中认定。
二、工作流程
(一)学生提交申请(3月8日17:00前)
全体拟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智慧学工-学工应用-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界面,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要求:系统内所有内容均需规范完整填写、不能为空,不能简略(参考附件1),“附件材料”处本科生必须上传申请人手写签字的《大连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的扫描版、研究生必须上传个人手写签字的《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承诺书》(附件3)的扫描版,申请信息空白或附件材料未签字,审查不予通过。
(二)学院排查认定(3月9日-15日)
学院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大工学服字〔2025〕25号)》(附件4)中的认定参考标准,按照“班级/课题组民主评议、级队民主评议(仅本科生)、适当范围公示、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决议审批”的评议流程,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复查工作,同步完成智慧学工系统审批。
(三)学校复查审批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认定结果进行验收,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材料进行复查。学校验收通过后形成2026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
三、其他
如有问题请咨询邹靓靓老师,C05-303,0427-2631967,zouliang1989@dlut.edu.cn。
公共基础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