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识别与科学资助,更好发挥资助育人实效,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查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对象
注册取得公共基础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二、认定等级
特殊困难和困难两个等级,认定标准主要参照以下执行。
(一)“特殊困难”认定参考标准
1.中央下发的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学生、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等重点保障类型学生,且其经济来源不足以维持在校期间正常学习生活。
2.学生本人罹患重疾,学生已投保了医疗保险但个人自费部分过高导致在校正常学习生活无法保障。
3.学生主要监护人罹患重症,需长期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学生失去生活费来源。
4.单亲家庭(学生父母一方身故或失联),学生家庭失去收入来源。
5.父母双方失业且无能力再就业,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失去生活费来源,无法维持学生正常学习生活。
6.二级单位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其他特殊困难情况。
(二)“困难”认定参考标准
1.单亲家庭(父母离异),家庭经济收入低,无法足额提供在校生活费。
2.学生父母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实际收入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
3.学生家庭因灾、因病等突发变故导致家庭经济收入锐减,仅靠家庭能力难以维持学生在校基本学习生活。
4.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来源不稳定家庭,有两名以上(含两名)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低收入家庭。
5.学生本人罹患疾病产生高额医疗费,自费部分学生家庭无法负担且学生未按要求投保医疗保险。
6.其他原因导致学生生活费不足,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受影响且经二级单位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工作流程
(一)本科生申请流程
1.学生提交申请(9月5日-8日)
申请本科生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提交纸质材料至各班班长。
注:填写后的《申请表》提交前请扫描以备系统申报。
2.班级民主评议(9月9日-10日)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召开民主评议会,结合学校认定等级与认定参考标准、申请人日常消费情况等对申请材料评议,产生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始名单,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班级)》(附件2),9月10日17:00前将《汇总表(班级)》和学生《申请表》交至C05-303办公室。
3.级队民主评议(9月11日)
级队认定评议小组召开民主评议会,根据申请人材料及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的评议意见,审议并确定级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始名单,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二)研究生申请流程
1.学生提交申请(9月5日-8日)
申请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审核表》(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承诺书》(附件4),提交纸质材料至C05-303办公室。
注:填写后的《审核表》《承诺书》提交前请扫描以备系统申报。
(三)学院公示、资助育人委员会决议审批
学院认定工作组对认定结果进行审议,形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资助育人委员会决议审批。
(四)系统申请
申请认定学生通过“智慧学工-学工应用-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界面,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
要求:系统内所有内容均需规范完整填写、不能为空,不能简略,“附件材料”处本科生必须上传申请人手写签字的《大连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扫描版、研究生必须上传个人手写签字的《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承诺书》的扫描版,申请信息空白或附件材料未签字,审查不予通过。
四、其他
如有问题请联系邹靓靓老师,C05-303,0427-2631967。
公共基础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