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统一安排,现将公共基础学院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4-2025学年公共基础学院2022级、2023级本科生。各类学籍异动的学生在学习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学院和年级参评,延修生不参评、不计入评审基数。
二、评选内容及依据
1.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
2.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手册》《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公共基础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补充细则》(详见附件1)执行。
3.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基数:
年级 | 专业 | 评选基数 |
2022 | 运动康复 | 26 |
商务英语 | 56 |
2023 | 运动康复 | 34 |
商务英语 | 53 |
三、评选工作安排及时间
(一)学习优秀奖学金
学生学业排名相关课程成绩计入的截止时间为9月11日中午12:00,所有学生课程成绩均以智慧学工系统中的数据为准,在截止时间前置入智慧学工的成绩为有效成绩,截止时间后置入学工系统的成绩为无效成绩,以智慧学工成绩同步时间为准。
(二)单项奖学金
1.9月1日:公示学院2024-2025学年民主评议结果。
2.9月2日-9月5日:请有意愿申报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准备相应佐证材料(附件2),于9月5日11:00前提交相应纸质材料到C05-303办公室,未按时提交或错误提交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规范,涵盖各项信息,完全可以证明加分项目,尽量保证材料加盖公章,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相关佐证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学生当年及次年所有奖励参评资格,并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3.9月6日-9月7日:申报相同奖项的参评学生(相同专业、相同年级、相同奖项)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并对组内所有参评材料进行初审、复议、复核等评审流程,形成评审工作小组评审结果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此阶段可增加未申报加分项和补充作证材料。
4.9月8日:进行线下集中复议,具体安排详见以复议通知为准。此阶段不可增加未申报加分项。
5.9月9日:进行社会工作奖学金打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9月11日,学院公示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结果。
7.9月12日:学院公布优秀学生奖学金终审结果,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复议。
8.9月13日: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完成学校门户内奖学金申报。
四、其他说明
1.2024-2025学年奖学金评审将严格按照学校时间进行推进,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时间上交材料或反馈问题,逾期不予处理,如果因学生本人原因出现问题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2.各类奖学金受奖面比例计算严格执行四舍五入原则;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同学务必完成系统申报工作,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再申报,因个人操作不当导致未能成功申报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3.考察周期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是获评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请同学们高度重视体测。
4.公共基础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对本次奖学金评审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
5.如有任何未尽事宜,请联系邹靓靓老师(C05-303,0427-2631967)。
公共基础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