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强化思想引领,涵养应有的清澈纯粹,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2024年度“两优一先”评选工作的通知》和校区团工委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开展2024年度“两优一先”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两优一先”具体评选项目为“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和“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公共基础学院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及基层团支部。
二、评选名额
1.“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10人,其中本科8人,硕士2人;
2.“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3人;
3.“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1个。
补充:
1.对本年度评选为“先进团支部”的团支部追加1个优秀团员名额,该名额须由对应团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如本支部内无合适人选,可放弃,但不允许分配给其他团支部,若出现冒名顶替者,将取消集体及个人评比资格。
2.“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不能兼得。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团章,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工作本领过硬,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团龄在1年以上,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6)推报人选入团年龄须符合团章规定。
2.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团章,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望。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各级团组织安排部署,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工作作风优良。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
(6)团龄在1年以上,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7)推报人选原则上为2023级及以上在各级团学组织中任职的团学骨干,在校团委“青马工程”和学校各级团校培训中考核不通过的学员不可参选。盘锦校区参选学生干部应通过校区团工委“雏鹰头雁”计划团校培训。2024年度“雏鹰头雁”计划团校培训分为2023-2024学年团校培训及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团校培训两个版块,参评学生干部应当通过所参加的所有版块。
3.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
(2)组织基础好。坚持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推优入党、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3)班子建设好。贯彻落实“班团一体化”,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5)原则上只有在全校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中获得四星级及以上的团支部可以进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在2023-2024学年基层团支部创新立项等基层团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支部,可予以重点考虑。
四、工作程序
1.推荐评选采取团员和团支部个人申报制,符合条件的个人或集体请按照具体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材料,在2025年1月2日12:00前发送到邮箱3403386248@qq.com。申报材料命名格式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先进团支部+班级+学号+姓名”。
2.学院会根据报名具体情况组织公开答辩,具体时间安排后续会进行通知。
3.评选后,学院将在学院官网进行结果公示后上报校区团工委。学校团委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宣传表彰,对先进团支部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宣传表彰。
4.在申报与参评过程中,若发现候选人选(集体)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申报与参评资格。已获得以上荣誉称号的个人或集体,如在此后犯有严重错误或触犯法律法规,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
五、其他
如有疑问请咨询于同学,13614486675;邹老师,C05-303,0427-2631967。
公共基础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