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和《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大工团发[2020]23号)精神,体育与健康学院盘锦分院团委启动2023-2024(秋)推优入党相关工作。团委组织部、团总支做好前期宣传、组织推优和过程监督相关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10月26日前,团委组织部召开前期宣传说明会;
2、10月30日前,团总支负责组织报名工作;
3、11月02日前,团委组织部做好推优前理论测评并选出推优候选名单;
4、11月10日前,各团支部按照文件精神完成推优工作并公示。
5、团委书记团,做好全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共青团体育与健康学院盘锦分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