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学子参评大连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09 点击数:

为发挥奖学金激励效能,根据2022–2023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审进程安排,推荐优秀学子参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学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均在本批次推荐或评选。其中:

1.屈伯川奖学金、玉兰奖学金定向奖励“校优秀学生标兵”“校自立自强标兵”及“校自立自强标兵提名奖”荣誉称号获得者;

2.上银菁英学生奖学金、小米特等奖学金部院推荐、学校公开评选,每个奖项每个部院最多推荐一名候选人

3.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由校团委推荐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表现优异的学生参与宝钢教育基金会差额评选;

4.华为奖学金由部院1:2差额推荐,南国红豆奖学金、南宁庞博生物奖学金、薪火奖学金接受部院不限名额推荐,学校按评审要求差额评选

5.其余校级专项和部院专项由各评审单位等额评选推荐,奖励名额已通过学工系统下发,各单位按要求组织评选。

二、评审要求

1.屈伯川奖学金和玉兰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兼得,其余校级专项奖学金各奖项之间不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助学金可兼得。

2.奖学金候选人推荐过程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创新评选形式,鼓励采用现场打擂等形式确定推荐人选。

3.各奖项候选人应满足所申请奖项的成绩排名以及省份、院系、专业、年级等评审附加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获奖学生应履行参与颁奖座谈、企业回访和获奖反馈等基本义务。

4.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符合学习成绩排名前10%(含10%,不四舍五入)要求。如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位于前30%,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经部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资助育人委员会审批后,可申报国家奖学金。

5.本科生所有奖项均需通过大连理工大学学工一体化平台在线申报、审批,奖学金申请表须通过系统导出打印盖章,要求使用专用申请表的,专用申请表内容须与系统信息保持一致,未通过系统审批备案的奖学金不予发放。

三、评选安排

1.10月11日14:00,小米特等奖学金、上银菁英学生奖学金学校公开评选,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4)和答辩PPT于10月10日15:00前发送dgzz@dlut.edu.cn,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汇总表报送学生文化中心232。

2.10月12日11:00,完成宝钢奖学金系统审批和申请表报送。

3.10月16日15:00,完成国家奖学金的部院公示和系统审批。

4.10月17日,国家奖学金、华为奖学金候选人材料报送。2023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进行了调整,增加了“院系”“年级”“班级”和公示起止时间,各单位要统一使用新版《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严格按照《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3)规范填写,签字盖章后提交。

5.10月20日,部院完成南国红豆奖学金、南宁庞博生物奖学金、薪火奖学金、潘家铮水电奖学金、CASC奖学金推荐候选人评选公示和系统审批,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文化中心232。

6.10月24日,部院完成其他专项奖学金评审公示和系统审批。

四、说明

根据校区十佳学子和学院十佳学子评审规则,结合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评审要求,我院择优推荐优秀学生参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不再组织新一轮打擂。


附件1:2022–2023学年奖学金项目明细及评审要求

附件2: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附件4: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分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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